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苏大学〔2021〕23号)和各捐赠类奖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美德学生奖学金: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已获“美德学生”奖学金者,在校期间不可再次申报。
2.三星奖学金: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王健法学院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泰隆之星”奖学金:商学院、社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文学院、王健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4.迈为科技奖学金: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学院的研究生。
5.同一学年各种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相互兼得。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美德学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在社会实践、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标准详见《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每年名额6人,6000元/人,各培养单位可推荐0-1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评选。
三星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要求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每年名额5人,6000元/人,参评范围内的培养单位可推荐0-1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评选。
“泰隆之星”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具有德才兼备、热心公益、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同等情况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每年名额8人,5000元/人,参评范围内的培养单位可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优秀研究生,由学校和捐赠代表组织召开现场评审会,通过面试答辩评选出最终获奖人员。
迈为科技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担任学生干部或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在高水平学科和实践创新能力竞赛中获校级及以上立项或获奖者优先。每年名额25人,8000元/人,由参评范围内的八家培养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捐赠类奖助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和培养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照评选要求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培养单位审核后盖章);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初评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人员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经捐赠方确认无异议后校内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美德学生”奖学金
1.《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
2.《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事迹材料表》(附件4)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3.《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二)三星奖学金
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
2.《三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
(三)“泰隆之星”奖学金
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
2.《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
(四)迈为科技奖学金
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10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蕴秀楼413),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li123@suda.edu.cn。
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联系。联系人:曹文雯,李岚,65230318。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美德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9: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