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精神,现开展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在查实2023级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原件)是否到校后,填写《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查档记录汇总表》(见附件)。
2.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原件)到校后,毕业前不得随意再将档案(原件)调到外单位。有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提供贷款证明材料,经学籍注册后可参评。
3.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查档记录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学院(部)公章的PDF版,以“培养单位+国家助学金”命名一起发送至lli123@suda.edu.cn。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人:李岚,6523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