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86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2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录用人员须能够按“社会人员”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团总支)书记职务,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及以上职务。

2)有2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8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计算工作经历和学生干部经历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