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京市建邺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www.njjy.gov.cn)发布。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
(2)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3)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