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试行)》(苏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3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
3.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尚未就业”是指2023年1月11日报名截止时为失业状态。
B类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报考A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9日后出生);报考B类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5岁。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月1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