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R)﹝2023﹞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