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研究生学历)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66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研究生学历)》(见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下载: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2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要求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2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本公告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是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至报名结束前)的;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202111日以后国(境)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同时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其中,202291日之后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的。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研究生学历)》(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或专业研究方向对应。

(五)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六)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七)户籍不限。


三、报名

(一)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269:00—20232915: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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