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职位要求的上限。具体为:35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4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9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