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事招公告核〔2023〕3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兴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9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兴市在编(在册)教师、泰州所辖各市(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册)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和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为泰州教育网,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 至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