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4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网(http://gjzx.nanjing.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岗位”命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为:56804390@qq.com,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2.现场确认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将于2023年4月7日9:00—11:30,在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9号二楼大厅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并完成缴费的(每人100元),领取笔试通知书。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好的《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述材料除照片和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完毕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核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