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睢宁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睢宁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睢宁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专业条件由睢宁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通过“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聘工作组到招聘站点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站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安徽师范大学 | 4月17日上午8:30-11:30 4月17日下午2:00-5:00 |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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