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4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引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 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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