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