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40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经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户籍不限;

6.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 应届毕业生

(1)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 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2022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学校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9.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经开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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