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47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五)志愿在宿迁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公布。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育办)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7:00。报名网址:(http://180.106.80.10:8082/jingkaiqu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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