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财务127名,其中教师120名、校医6名、财务1名。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校医、财务岗位简介表》(附件2)。可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3日至200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45-46岗位“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