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4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宿迁市教育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教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教育局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180.106.80.10:8082/gkrexvksf2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